5月18日,《工人日报》4版发布文章:《湖南株洲多家餐馆卖“拍黄瓜”遭“职业打假”》,报道称,湖南株洲一对晏姓父子利用餐企销售“拍黄瓜”等凉拌菜无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这一由头,通过频繁举报要求餐企高额赔偿,自2020年至今竟举报49次。被举报餐企认为相关举报系“恶意举报”,纷纷联名反映。
18日上午,该内容冲上了百度、微博、抖音的热搜榜。其中,百度热搜排名第一;微博热搜上,#多家餐馆卖拍黄瓜遭职业打假#词条阅读量超500万;抖音上16.5万人在看……
虽然从食品安全角度,严加监管是应有之义,因为万一吃坏了肚子中欧体育app,又上哪说理去?但由于涉及的店铺多系小本生意,经营不易,罚款的金额远超货值,常让人于心不忍。
卖自制香肠、蒸肉之类被打假,卖拍黄瓜之类的被查处,甚至是卖肉夹馍、胡辣汤之类要被相关协会维权,这些事情之所以引发争议,只因涉及的店铺多系底层摊主,靠勤扒苦做为生,拿他们当目标,常给人以“柿子挑软的捏”之嫌,被认为是与弱者过不去。
对这类小店,要不要网开一面,也常引发讨论。有舆论认为,与其罚款,不如帮助他们去按规定操作,比如,对餐饮企业的升级改造提供相应补贴和技术指导,引导他们在生产经营上符合标准。
“未取得经营资质售卖‘拍黄瓜’,被举报并不冤。不过,对于这种轻微违法行为应审慎监管。”一位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说。这也是中肯的建议,相关争议的引起,也是给人感觉在执法上“小题大做”,认为应该柔性执法,以教育、引导为好。
据报道,对于餐企集体反映被“职业打假”一事,株洲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接到餐饮企业的投诉后,组织召开协调会,达成包括市场监督部门要借鉴探索“首违免罚”的监管服务具体措施,这也是值得肯定的举措。对违规经营,既不能纵容,也不必以罚代管,做好服务与引导才是上策。
投资数百万上千万的中大型餐企,和一般街边小店,在凉菜等菜品服务上,是否也要按照统一标准?对于前者而言,有关凉菜操作间的相关投入能够承受,但对于本小利薄的街边小店而言,确实如报道中当事店主所称,办理冷食许可要求高,办齐各种设备得几万元,一般小店承担不起。
当然,食品安全至为重要。晏姓父子举报的这些餐企,确实存在这方面的问题。晏姓父子对此进行投诉举报,也是法律所赋予消费者的监督权,有利于有关部门对此进行管理。
然而,晏姓父子以此向餐企索要高额赔偿,尤其是索要当天总消费金额10倍以上的赔偿,令餐企难以承受。还有当事餐企反映,对方到店消费时,本来不提供类似服务,结果对方再三要求做一道“拍黄瓜”。如此做法,似有“钓鱼”之嫌。
对于职业打假,社会各界观点不一。有人认为,其客观上有助于对消费环境的改善,但也有声音称其过于追求商业化。近年来,有关部门对职业打假群体所暴露出来的某些问题,也开始加强监管。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就规定,切实保护平台经济参与者合法权益,依法打击以“打假”为名的敲诈勒索行为。最高法也指出,在普通消费产品领域,消费者获得惩罚性赔偿的前提是经营者的欺诈行为。
就此而言,职业打假者为了获取利益,对餐企“无证拍黄瓜”索要高额赔偿,此行为似乎不应获得支持。
当然,餐企加强合规意识,在凉菜等菜品制作方面,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制作,也是保障广大消费者切身权益的必要之举。对此,有关部门是否可以“疏堵结合”,一方面督促餐企增设此类菜品,须依规完成相关申报手续,日常经营遵守食安规定,另一方面,对餐企借鉴探索“首违免罚”的监管服务,对此类轻微违法行为审慎监管。
一些“职业打假人”兴风作浪,故意激化矛盾,浑水摸鱼。目前的一些职业打假人已经背离了监督商品、服务质量的初衷,转向“滥用技术规则”中欧体育app,以举报要挟商家,特别是小微企业就范,从中牟利。有的紧盯着商家广告里“最”“顶尖”“第一”等《广告法》禁止的极端字眼,有的紧盯一些初级农副产品的包装、标签问题,还有的就是针对小饭店的“拍黄瓜”下手。
老板夸口自家的栗子“最好吃”;农妇卖自家做的扣肉,没有标签;小饭店卖了“拍黄瓜”,这些行为是不是违法?当然是违法了。但是,违法情节有多重,社会危害有多大?老百姓心里自然有一杆秤,从相关新闻跟帖里就能读明白大家的态度。但是,因为这些违法行为,证据容易固定,认定标准比较简单,简直就是板上钉钉,非常易于被举报、易于被执法,成了执法舒适区。
因为有了这样的执法舒适区,结果这几项本不算严重的违法,就这么被筛选出来了,多年霸占新闻热榜,这也偏离了相关法律的立法初衷,也浪费了宝贵的执法资源、司法资源。
不是这些违法不应该管,而是行政资源要好钢用到刀刃上,不能被“职业打假人”牵着鼻子走,法律也不应该成为职业举报人的敲诈道具。
目前,《行政处罚法》明确的“轻微违法不罚”和“首违不罚”原则,成为依法妥善处理此类轻微违法的法律依据。这次株洲举报“拍黄瓜”的事,也得到稳妥的解决,株洲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组织市场监管局、餐饮行业协会以及被举报的餐饮企业代表,召开协调会,并就探索“首违免罚”的监管服务具体措施达成了共识。
走出执法舒适区,将执法资源投入到群众真正关心的急难愁盼的问题上,一定会收获群众的认可。
基于现有法律体系架构,打假人与餐饮商家围绕“怕黄瓜”的博弈,完全是失衡的、不对等的。前者手握规则赋予的巨大优势,后者则几乎毫无招架之力。
一些餐馆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超范围经营“拍黄瓜”等凉菜,确实是“违法”在先。打假人以此为把柄、以“举报”为要挟,索要大额赔偿,看起来还真像是“依”。事实上,在此类事件中,只要出现了“拍黄瓜”,只要简单地固定证据,打假人基本就“立于不败之地”,捞得一笔赔偿金十拿九稳。从某种意义上说,“搞定了拍黄瓜就搞定了钱”,规则直白而简单。于是乎,一些打假人也便“无中生有”,下饵钓鱼,点名下单拍黄瓜,诱导饭馆上钩。
当此类案例大范围、密集化发生,“打假”与“打猎”“索赔”与“讹诈”的边界,已然傻傻分不清楚。现实中,其实相当多小餐馆都存在着超经营范围售卖“拍黄瓜”等凉菜的情况,之于此尽管也时有行政处罚的消息爆出,但总体而言,市场监管部门还是保持了极大的克制与一定程度的包容,或者说近似于“民不举官不究”的状态。而职业打假人的作妖,显然打破了这种微妙的默契。面对其“真凭实据”的举报,职能部门必须出手,对涉事餐馆开展调查、开出罚单。
以往,瞄准“拍黄瓜”的这类做局围猎式职业打假,更多是散发的、零星的,影响有限。而株洲餐馆这波大面积的“团灭”,所带来的震撼、所引发的担忧,则完全不同。遭遇此类套路,餐馆经营者难道真就只能自认倒霉、坐以待毙?为此破局,显然还需要前端发力。至关重要的就是,强化普法宣传,引导餐饮小店更严格地“合法经营”,规避法律风险、避免因小失大。
另一方面,当然也需要在执法端和立法端进行某些更灵活地处理。比如说,用好、用足“首违免罚” “轻微违法不罚”等人性化执法原则。除此以外,梳理过往案例,针对被套路风险较高而现实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较少的“拍黄瓜”等凉菜,也不妨思考,是不是可以将之从“冷食类食品”条目中进一步拆分、单列出来,制定并实施更科学、精准、务实的加工制售标准?
近年来,一些职业打假者盯上了餐馆卖“拍黄瓜”等凉菜的违规漏洞,全国多地餐馆遭举报、处罚的案例屡见不鲜。诚然,从法律上讲,未取得经营资质售卖“拍黄瓜”等凉菜,被举报处罚一点也不冤。不过,法理之外亦有情理。换个角度来看,一些餐馆并非故意不办理冷食类许可,而是因为相关许可门槛太高,导致餐馆有心无力。由于守法成本太高,导致企业基于趋利避害的考量,被迫选择违法,这显然有悖于我们的立法初衷。
令人欣慰的是,一些地方监管部门已经在这个问题上引入容错机制。2021年7月,有职业打假人举报山东安丘市16家商户未取得经营冷食类食品许可、超范围违法经营冷食类食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经调查认为,涉案16家商户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如今,对于餐企集体反映被“职业打假”,株洲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召开协调会,达成了包括市场监督部门要借鉴探索“首违免罚”的监管服务具体措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在内的四点共识。
首违不罚、轻微免罚体现了有关部门的柔性执法,让遭遇职业打假的餐馆松了一口气。不过,这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接下来,广大餐馆还能不能卖“拍黄瓜”等凉菜,冷食类许可是否依然高不可攀,这些仍是现实问题。从长远来看,改革食品经营许可,为食品经营者减负松绑,成为大势所趋。
2021年8月,甘肃省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仅加工制作植物性冷食类食品、预包装食品简单加工、水果拼盘制作、在专用操作区域制作酱卤肉为半成品原料的热食类食品,或者售卖冷食酱卤肉,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须载明‘冷食类食品制售’”。这一做法大大降低食品经营领域准入门槛,解决了无证卖“拍黄瓜”的尴尬,值得各地借鉴。当然,降低门槛不等于放宽监管。在取消前置许可的同时,有关部门应加强对餐饮企业的日常监管,监督商家规范操作,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5月18日,封面新闻记者也联系到了湖南省株洲市餐饮行业协会会长朱军。他向记者确认了当地多家餐企遭遇晏姓父子利用“拍黄瓜”频繁举报的事实,他说,针对当地49起“拍黄瓜”遭举报一事,市优化营商环境事务中心也曾组织餐饮企业、行业协会和律师等召开会议探讨。
在这次探讨过程中,被举报的餐饮企业代表反映了晏姓父子利用餐企销售“拍黄瓜”等凉拌菜没有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这一由头,连续多次举报株洲市餐饮企业,达到迫使餐企拿出钱财“私了”的目的等相关情况。这些企业和商家要求制止这种“恶意举报”行为。
朱军告诉记者,晏姓父子举报餐饮企业和商家后,往往会提出私了,如果私了不成再举报至市场监管部门,而市场监管部门对于此类行为,往往就不好作出处罚,但这个时候,晏姓父子又会向上级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部门“不作为”,“这让我们十分头疼”。
后来,这次探讨会议的餐饮企业代表签署了一份联名协议,拒绝和晏姓父子“私了”,还曾有商家将晏姓父子的照片挂在门头显眼处,提醒各处商家不要接待这对父子就餐,但这种做法,也遭到了晏姓父子的举报,说“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
“对于这种轻微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确实应该审慎监管。”而针对类似因为“拍黄瓜”被频繁举报的情况,全国多地都正在研究借鉴相关经验做法。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后来作出要求,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督服务,指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市餐饮行业协会要积极发挥行业自律和引导作用,带领餐饮企业开展自我检查,自我整治,相关餐饮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及时整改存在的相关问题,市场监督部门要借鉴探索“首违免罚”的监管服务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