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明确其执行方式。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一)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二)2024年5月18日前已受理但尚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三)2024年5月18日后受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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